1、GSP陈列原则。药品与非药品分开陈列;处方药与OTC药品分开陈列,处方药不得开架自选销售;毒麻精放等特殊管理药品,按国家有关规定存放;危险品不陈列,如需要必须陈列时,拆零药品,集中存放于拆零专柜,保留原包装标签;中药饮片,装斗前需复核,不得错斗、串斗,斗标应用正名正字。
2、色彩搭配:合理利用色彩搭配原则,可以吸引顾客的注意力并提升购买欲。例如,将同一色系的药品放在一起,或利用对比色突出某个产品。 空间利用:合理利用货架空间,既不显得过于拥挤,也不留有过多空白。根据药品的大小和形状调整货架层高,提高空间利用率。
3、其应遵循的原则有:按剂型、用途以及储存要求分类陈列,并设置醒目标志,类别标签字迹清晰、放置准确。药品放置于货架(柜),摆放整齐有序,避免阳光直射。处方药、非处方药分区陈列,并有处方药、非处方药专用标识。处方药不得采用开架自选的方式陈列和销售。外用药与其他药品分开摆放。
4、中药饮片装斗前应做质量复核,不得错斗、串斗,防止混药,斗前应写正名正字。陈列药品的货柜及橱窗应保持清洁和卫生,防止人为污染药品。药品陈列整齐,美观,类别标签放置准确,字迹清晰。药品陈列前,应按批号顺序摆放,掌握先进先出的原则。至于首营药品,就是第一次卖这种药品。
gsp的三个专柜都有内服药与外用药品冷藏药品处方药、非处方药拆零专柜。药品与非药品分开陈列。处方药与OTC药品分开陈列,处方药不得开架自选销售。毒麻精放等特殊管理药品,按国家有关规定存放。
易串味药要有专用柜台。(用绿色及时贴标明:易窜味柜)拆零药品要集中放于拆零专柜或抽屉。(用绿色及时贴标明拆零专柜或专用)并保留原包装的标签。危险品不能陈列,必须陈列时应该用空包装。中药饮片装斗前应做质量复核,不得错斗、串斗、防止混药、饮片斗钱应写正名正字。
GSP就是指:药品经营质量管理,一切都要按GSP模式运作。
七)麻醉药品、一类精神药品、医疗用毒性药品、放射性药品应当专库或专柜存放,双人双锁保管,专帐记录。 第四十二条 药品养护工作的主要职责是: (一)指导保管人员对药品进行合理储存。 (二)检查在库药品的储存条件,配合保管人员进行仓间温、湿度等管理。 (三)对库存药品进行定期质量检查,并做好检查记录。
结果评定:项目结果严重缺陷一般缺陷0≤10%通过GSP认证010~30%限期3个月内整改后追踪检查≤2≤10%≤210%不通过GSP认证2?0≥30%?药品批发企业《GSP认证现场检查项目》(试行)条款检 查 内 容*0401企业应按照依法批准的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,从事药品经营活动。
1、药品分类陈列需要遵循科学、易识别、易取用的原则,根据药品的种类、功效、剂型等因素进行分类。同时,陈列位置要合理,空间布局要美观,使顾客在选购药品时能够方便快捷地找到所需产品。药品的摆放顺序也需要符合顾客的购买习惯和逻辑,以提升顾客的购买体验。
2、药店药品陈列应执行“四分开”原则,即:药品与非药品分开,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开,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,中药饮片、易串味药品与一般药品分开。药品的物理、化学、生物药剂学、安全性、有效性、稳定性、均一性等质量指标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。只有符合国家标准的药品,才能保证疗效。
3、药品陈列摆放的十大原则 分类明确:药品应按照其种类、用途、剂型等进行明确的分类,以便顾客和员工能够快速找到所需药品。 醒目易见:陈列摆放时应确保药品标签清晰可见,且药品放置在顾客视线水平附近,方便浏览和选择。
4、GSP陈列原则。药品与非药品分开陈列;处方药与OTC药品分开陈列,处方药不得开架自选销售;毒麻精放等特殊管理药品,按国家有关规定存放;危险品不陈列,如需要必须陈列时,拆零药品,集中存放于拆零专柜,保留原包装标签;中药饮片,装斗前需复核,不得错斗、串斗,斗标应用正名正字。
5、药品依法陈列原则,指的是在药品零售过程中,必须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,确保药品的陈列安全、有效,便于消费者选购,并保障公众的用药安全和健康。药品依法陈列的首要原则是确保药品的储存环境安全。根据药品的特性和保存要求,药店应当提供相应的储存条件,如适宜的温度、湿度和光照。
6、药品分类陈列的三大原则:合理有效原则 合理、有效的药品陈列,可以刺激消费者的购买欲望,促使其购买行动。合理、有效的药品陈列就是在日常的陈列管理中,坚持做到所有陈列具有吸引力、方便性、稳定性等特点。